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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与住房建设联动,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日期:2021-08-20 作者:Test

广州市住房发展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2. 坚持供需平衡,适度保障。3. 坚持一区一策,产城融合。夯实各区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进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适应人口流向和产业发展态势,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加大产业用地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的住宅用地供应,推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充分发挥住房发展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促进作用。4. 坚持品质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推进住房发展和数字经济紧密结合,提升住宅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住房项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


广州市住房发展的发展目标: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把握好“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机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十四五”期间,广州市住房发展以“美丽宜居,活力安居”为愿景,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 131 万套,努力满足和解决 300 万人的住房问题。


1. 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显著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有序提升,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广州市新增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力争累计达到 65 万套。


2.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提升,人才安居水平明显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十四五”期间,广州市力争筹建公共租赁住房 3 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60 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3 万套。


3. 城镇居住环境品质达到新水平。中心城区住房供应能力显著增加,住房空间更加优化,宜居社区数量进一步提升。到 2025 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 36 平方米,基本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广州市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稳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


住房用地供应与人口增长挂钩,以住房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供应用于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少于 2208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 2000 公顷,政策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 208 公顷。


优化土地出让方式,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分批次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灵活确定限地价、竞配建、竟自持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严防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在以往“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基础上,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力度,配建政策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逐步增大政策性住房用地在住房用地中的比例力争不少于 20%,其中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占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 10%,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重点功能片区、产业集聚区等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适合配建区域应提高配建比例。


合理安排供地节奏,加大用地供后监管。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 36 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 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 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 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加强已出让未开工住宅用地管理,健全动工催告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强化常态化动态巡查工作。


稳定住房金融政策,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加强房企融资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指标处于合理区间。落实好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加强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管理。加强住房信贷宏观审慎管理,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有关住房税收征管措施,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市场调控作用。


建立城市更新与住房供应联动机制,有效增加供应。


建立城市更新与住房供应联动机制,通过城市更新增加商品住房供应。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库存周期过短的地区要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在中心城区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努力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比例,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供应。


城市更新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建设商品住宅配置的 90 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全部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第一、第二、第三圈层分别不低于 40%、30%、25%,其中 60 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全部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15%、10%、5%。


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与规划相较有节余的,主要配置建筑面积 60 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型、单间型、小户型住房,其中 30 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型、单间型住房的建筑面积占全部规划节余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30%。复建安置区村民出租住房中,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型、单间型住房原则上应占到全部出租住房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建筑面积 60 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型、单间型、小户型住房原则上应累计占到全部出租住房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原则上应累计占到全部出租住房总建筑面积的 80%以上。


各区城市更新部门组织编制旧村庄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时,应具体落实中小户型住房配置占比具体要求。


(二)优租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


(三)重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居住品质。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基本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旧城改造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通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有序推进改造。


根据旧城改造专项规划或片区策划及老旧小区不同的现状情况,将改造类型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混合改造三类,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拓宽资金来源,采取“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财政投资、专营公司出资、居民自筹”等多种方式并灵活组合的筹集机制;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后续管养长效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配置智慧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建设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人生活设施,探索打造青年人、老年人融合居住的综合性社区。


实施城中村改造。鼓励在复建区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性住房,统筹解决新市民和低收入群体“一间房、一张床 ”居住需求。


力争到 2025 年底前,纳入城市更新三年实施计划的 83 条城中村基本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其余 100 条城中村回迁安置房开工建设。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结合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提高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棚户区改造 2 万套。


广州市住房发展的分区指引:


(一)中心城区住房发展指引。


“十四五”期间,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要深入推进城市更新,稳定住房供应能力,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的供应占比,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1. 越秀区:统筹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住房供给能力。新增住房主要通过城市更新供应,主要布局在登峰村、西坑村和瑶台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


2. 荔湾区: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人才公寓筹建。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白鹅潭地区,重点集中在茶滘、东漖、海南村、沙河村和西郊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


3. 海珠区:加快推动城市更新,打造产城融合引领区。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赤沙村、沥滘村、石溪村和凤和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4. 天河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大力筹建政策性住房。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天河智慧城和天河智谷片区,以及冼村、新塘、新合、员村、吉山、棠下和车陂等城中村改造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在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和天河软件价值创新园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二)副中心住房发展指引。


 “十四五”期间,南沙区要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维持住房市场稳定,强化住房对产业经济发展和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的支撑作用。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住房发展策略。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科学、合理供应住宅用地,有序推进金洲村等城中村改造,盘活城乡存量低效用地,优化土地利用效率,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警惕市场游资投机炒作,保持房地产市场量升价稳、平稳运行。二是加大政策性住房供给。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和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等方式,按照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供应,满足创新创业人才就地安居的需求。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三是优化住房的空间布局。加强轨道站点周边住房综合开发,以主要职住功能组团为单元,推动组团内部与就近组团之间的职住平衡。四是探索建设国际化社区。探索在粤港澳特色合作平台周边建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国际化社区,满足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就地安居需求。住房发展布局。


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横沥岛尖明珠湾片区、珠江街粤港深度合作园和南沙街南沙湾片区,以及金洲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在南沙科学城、南沙明珠湾、南沙国际金融岛、粤港深度合作园和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等重点平台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三)外围城区住房发展指引。

“十四五”期间,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是中心城区人口与功能疏解的主要区域,要增加住房供应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与主城区的交通便捷性。增城区、从化区、空港经济区要推进职住平衡,重点加强产业园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住房建设,促进住房和产业联动发展;稳定地价房价,提供可负担的居住空间;提升配套设施,吸引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探索多元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建设,积极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


1. 白云区:加大商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发展。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白云湖数字科技城、广州设计之都、白云新城、民科园等重点平台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以及陈田村、田心村、小坪村和江夏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


2. 黄埔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强人才安居保障。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广州科学城和中新广州知识城,以及横沙村、文冲村、沙步村、茅岗村、笔岗村、火村村和刘村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在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点平台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3. 番禺区:稳定商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发展。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广州国际创新城、广州南站商务区、万博商务区,以及福涌村、里仁洞村、沙溪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布局在钟村街。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广州国际创新城、广州南站商务区、万博商务区和番禺汽车城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的筹建。


4. 花都区:稳定商品住房供需,完善产业平台住房配套。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融创文旅城板块、花都湖生态圈板块,以及横潭村、三东村、田美村、杨一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主要布局在临空高科技产业园和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5. 增城区: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荔城和新塘区域。其中,政策性住房重点布局在广州科教城、广州东部交通枢纽和增城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6. 从化区:合理控制开发时序,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等从化区中心区域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7. 空港经济区: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保障住房供应。空港经济区住房发展,重点是积极配合临空经济商业圈、跨境电商枢纽港和飞机维修产业基地的建设,完善商品住房和园区配套租赁住房供应,推动产城融合。新增住房主要布局在镜湖大道东侧和人和镇方石村江人三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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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更新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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